(财务知识)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资料清册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资料清册 A. 编号: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所购房产名称:
委托贷款银行:
年月日 填报须知 欢迎您申请本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帮助您解决住房问题是本中心的宗旨。为使您的申请能顺利批准,请您在填写本表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根据建设部《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湘诚置业担保有限 X 公司为本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之担保机构。
2、用黑色或蓝黑墨水钢笔清楚且完整填写本申请表,不得涂改已填报内容,不得漏填。
3、请用正楷简化字填写,属于选项的请打“√”。
4、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文件。
5、联系电话必须是能随时找到本人的电话、手机等号码。
6、有补充资料可粘贴在其他资料粘贴处。(如抵押房产复印件、抵押人及共有人个人资料、房屋契税发票复印件、其他收入证明等)
7、请根据表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壹且交本中心。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
中心填写 单位公积金帐号
个人公积金帐号
申请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此前是否已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借款
借款偿仍情况
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配偶□ 共同借款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此前是否已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借款
借款偿仍情况
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家庭赡养人数 人 购建楼房情况 购(建)房总价 万元 面积 M 2
单价 元/M 2
所购(建)房址
楼屋室号
售(建)房单位
电话
售(建)房单位地址
楼房种类 期房□现房□二手房□ 所购(建)楼房结构 框架□砖混□ 钢混□ 所购(建)楼房户型 室厅 抵押房产情况 房产座落地址
结构
产权人姓名
面积 M 2
户型
共有人姓名
产 权 证编号
房产建成时间
备注:借款申请人采用所购房屋以外的房产做抵押时需填写此栏。
借款情况 申请金额 人民币(大写):拾万仟元整 首期付款 人民币(小写):万元 仍款方式 月均等额 申请期限 年计月 借款申请人意见
同意按《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湖南省湘诚置业担保有限责任 X 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办法》及有关操作流程规定提供资料,签订合同和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本人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若有虚假可取消本人的贷款资格且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借款申请人签名:配偶或共同借款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意见 借款人所在单位意见 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意见
该同志是我单位职工,经审核,其所申报上述情况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该同志是我单位职工,经审核,其所申报上述情况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基本情况调查 申请人情况 我单位职工
从事
工作,学历
,职务(职称)
,平均每月收入人民币(大写)
元,已(未)婚,配偶姓名
。此证明真实可靠,且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配偶情况 我单位职工
从事
工作,学历
,职务(职称)
,平均每月收入人民币(大写)
元,已(未)婚,配偶姓名
。此证明真实可靠,且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之上单位盖章处应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料档案 一、 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① 粘贴处②
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
二、 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户口复印件
粘贴处① 粘贴处②
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
三、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注:借款人为未婚则粘贴未婚证明原件,已婚则粘贴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则需 粘贴离婚证复印件证明和未再婚证明原件。
四、首期付款证明
一、 仍贷存折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二、 其他补充资料粘贴处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审批意见 粘贴处 粘贴处 湘诚担保X公司审批意见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占总房价款的
%,其实际年龄为
岁,借款期限为
年,家庭月收入总额为
元,每月仍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每月仍款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为
%。本人认为申请人具有偿仍能力,按期仍款有保障,建议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借款期限
年,请审批。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审批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中心审批信贷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中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资料清册 B. 编号: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所购房产名称:
委托贷款银行:
年月日 填报须知 欢迎您申请本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帮助您解决住房问题是本中心的宗旨。为使您的申请能顺利批准,请您在填写本表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根据建设部《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湘诚置业担保有限 X 公司为本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之担保机构。
2、用黑色或蓝黑墨水钢笔清楚且完整填写本申请表,不得涂改已填报内容,不得漏填。
3、请用正楷简化字填写,属于选项的请打“√”。
4、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文件。
5、联系电话必须是能随时找到本人的电话、手机等号码。
6、有补充资料可粘贴在其他资料粘贴处。(如抵押房产复印件、抵押人及共有人个人资料、房屋契税发票复印件、其他收入证明等)
7、请根据表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壹且交本中心。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
中心填写 单位公积金帐号
个人公积金帐号
申请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此前是否已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借款
借款偿仍情况
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配偶□ 共同借款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此前是否已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借款
借款偿仍情况
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家庭赡养人数 人 购建楼房情况 购(建)房总价 万元 面积 M 2
单价 元/M 2
所购(建)房址
楼屋室号
售(建)房单位
电话
售(建)房单位地址
楼房种类 期房□现房□二手房□ 所购(建)楼房结构 框架□砖混□ 钢混□ 所购(建)楼房户型 室厅 抵押房产情况 房产座落地址
结构
产权人姓名
面积 M 2
户型
共有人姓名
产 权 证编号
房产建成时间
备注:借款申请人采用所购房屋以外的房产做抵押时需填写此栏。
借款情况 申请金额 人民币(大写):拾万仟元整 首期付款 人民币(小写):万元 仍款方式 月均等额 申请期限 年计月 借款申请人意见
同意按《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湖南省湘诚置业担保有限责任 X 公司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办法》及有关操作流程规定提供资料,签订合同和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本人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若有虚假可取消本人的贷款资格且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借款申请人签名:配偶或共同借款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意见 借款人所在单位意见 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意见
该同志是我单位职工,经审核,其所申报上述情况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该同志是我单位职工,经审核,其所申报上述情况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基本情况调查 申请人情况 我单位职工
从事
工作,学历
,职务(职称)
,平均每月收入人民币(大写)
元,已(未)婚,配偶姓名
。此证明真实可靠,且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配偶情况 我单位职工
从事
工作,学历
,职务(职称)
,平均每月收入人民币(大写)
元,已(未)婚,配偶姓名
。此证明真实可靠,且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之上单位盖章处应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料档案 三、 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① 粘贴处②
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
四、 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户口复印件
粘贴处① 粘贴处②
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
三、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注:借款人为未婚则粘贴未婚证明原件,已婚则粘贴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则需 粘贴离婚证复印件证明和未再婚证明原件。
四、首期付款证明
三、 仍贷存折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四、 其他补充资料粘贴处
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审批意见 粘贴处 粘贴处 湘诚担保X公司审批意见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占总房价款的
%,其实际年龄为
岁,借款期限为
年,家庭月收入总额为
元,每月仍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每月仍款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为
%。本人认为申请人具有偿仍能力,按期仍款有保障,建议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借款期限
年,请审批。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审批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中心审批信贷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中
C. 壹、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① 粘贴处②
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
二、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粘贴处
三、抵押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粘贴处
D. 壹、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① 粘贴处②
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
二、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粘贴处
三、 仍贷存折复印件
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