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的审查办事指南(简版)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6 年 09 月 14 日发布 BSZN-

  —2016 2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新平县范围内建设占用土地的,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 审批条件( ( 不能写法律依据)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或规划审查意见;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不需提交的应出具项目立项机关确认意见); 4、建设用地土地分类(含坝子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权属情况表 5、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 6、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7、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备案证明或审批文件;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 9、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0、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应提供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批复文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 23 号或新平县政务服务局(国土局窗口)

 办事窗口: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耕保股)或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国土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四、申请材料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审查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1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按规定填写完整、并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或规划审查意见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4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5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和成果资料;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6 压覆矿产资源证明或储量登记书(矿产资源查询);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或不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文件;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8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图和总平面布置图;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9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10 现场踏勘报告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11 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应提供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批复文件 原件 1 纸 质 和 电 子版(PDF 格式)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 个工作日 六、 审批收费

 待供地后按缴款通知书收取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送达方式:供地后直接领取 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 23 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耕保股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7018489

  监督电话:0877-7011724、0877-12310、0877-7771541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 23 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耕保股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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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审查 流程示意图

 提出申请 窗口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内)

 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办理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说明理由 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 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 审查通过,汇总会审结果,拟办请示和审查意见 领导审核、签字 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或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 审查不通过,按退件处理或按要求补件(限期)

 提交相关科室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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