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税自查报告&企业财务自查报告怎么写

 企业补税自查报告

 企业补税自查报告 1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

 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 xx 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

 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企业补税自查报告 2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 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 2012 至 2014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 2012 至 2014 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

 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 2012 年—2014 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12 年—2014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13,096、18 元;其中:2012 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 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3,881、10 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4,580、76 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 2012 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 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3,881、10 元。

 2、20xx 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4,061、67 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8,515、42 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 20xx 年 11 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 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 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4,061、67 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 20xx 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 20,000、00 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 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00、00 元。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怎么写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怎么写 1 一、整改活动开展情况 公司根据贵局下发的[20xx]109 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调查问卷》、《常见问题》中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描述,我司 20xx 年 11 月 20 日前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认真分析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财务自查报告怎么写。对深圳证监局走访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在对相关问题整改中我们咨询了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本次整改以会议、邮件、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跟进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

 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

 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 20xx 年 12 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 20xx 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 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 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整改报告《财务自查报告怎么写》。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算与报销的 IT 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 ERP 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 20xx 年 6 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 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 10 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 20xx 年 11 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

 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

 整改结果:

 (1).出纳人员从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已整改安排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

 (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有专人复核,已整改由资金部负责人复核,并且签名确认。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现已补充部分制度: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后续据实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

 5、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财务、审计检查资料尚未形成明确、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发布公司相关审计、财务检查工作规范制度,后续对子公司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均通过母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子公司经营支出须经母公司进行审批。由子公司填写申请审批后转深圳财务中心进行审批,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对子公司日常资金进行监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发银行、现金日报表到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邮件指令补充收付款所需资金。

 整改结果:公司制定发布《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专项检查结果出具了书面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材料。通过整改,进一步

 加强巡检工作管理,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切实履行好资金审批权限,不断提升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三、证监局走访提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 20xx 年 12 月份对我公司现场走访检查了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方面问题,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票据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支票管理登记、领用记录不齐全、规范。只有领用记录,未有登记购买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票据管理登记台账,严格登记购买支票日期、数量及支票号码、签收人、单位等票据信息。

 整改结果:票据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严格票据管理,完善了台账登记内容,并遵照执行。

 2.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登记问题 存在问题:缺少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措施:专项活动自查开展时,即已安排出纳补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贵局在走访过程中已补录了大部分月份日记账。

 整改结果:手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现已按要求补录完毕,后续出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关联方、董高监日常出差报销用借款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关联方、关联股东、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怎么写 2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 13 个区县和 3 个开发区工会,财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必须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此刻: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 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

 家,而缴经费的只有 1600 多家,不到 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 600 多家,也只到达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状况证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 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贴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 181 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 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

 会的状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 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职责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一样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先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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