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V:1.0 精选制度整理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2020- -6 6- -8 8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岗位规范,严肃责任追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一般作业人员等全部在职人员。

  一、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问责领导组,负责安全生产问责的领导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项目经理 薛龙显担任,副组长由执行经理 顾金中、安全主管 孙克响担任,成员包括生产、技术、机电、土建负责人等领导班子成员。

  二、问责范围及对象 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认真,导致生产作业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三级以上非人身安全事故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问责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件(隐患)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3、坚持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事后问责为事前问责的原则 。

  四、需要问责事项的确认

 1、一般安全隐患,由包括项目安全组、生产组、现场栋号长、项目安全检查人员依照有关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认定标准确认;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2、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由行业监管部门、公司及项目排查,依照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认定标准确认;

 3、触及安全生产操作红线的行为,由包括项目安全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依照项目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或公司检查确认。触及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按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认定;

 4、非人身安全事故,由项目安全组依照非人身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确认;

 5、人身安全事故中的轻伤、重伤、伤亡事故,按照专业机构判定的伤害程度确认。

 五、安全生产问责的信息来源

 1、公司、行业监管部门、项目内部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安全组的日常检查,现场检查结果;

 2、生产作业班组的事故汇报及分析报告;

 3、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的监督意见;

 4、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信息;

 5、其它渠道获取的需要问责经查属实的信息;

 六、问责及处理方式

 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的问责,由项目安全组按照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整改)、批评教育、建议停职、建议重新培训、通报批评,并依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2、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按照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处罚。公司、行业监管部门未提及处罚事项的,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3、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或行业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所涉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4、凡触及安全操作红线的人员,由项目安全组依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问责工作领导组提出问责处理建议,经问责领导组批复后执行。触及安全操作红线的人员,除执行安全隐患问责决定之外,安全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触及未正确使用劳务用品、现场吸烟、酗酒、赤膊、打架红线的,可并处100 至 300 元罚款。

 触及铝模导料口、楼梯口模板拆除未做防护红线的,可并处 200 至 400 元罚款;

 触及爬架提升未上报、楼栋周边未设置警戒线、提升时架体上材料未及时清理的,提升后导座未及时加固的可并处 200 至 500 元罚款;

 触及爬架避雷未到位、两层翻板未到位、电动葫芦未做防砸防雨保护措施的,可并处 200 至 500 元罚款。

 触及塔吊、人货梯未及时备案、及时保养维修、定期沉降垂直检测、吊篮配重检查、钢丝绳、保护绳、防坠器检查,可并处 200 至 500 元罚款。

 触及电梯井内平网破坏未恢复、电梯口防护门安装不到位、楼梯间防护及临边防护移位未恢复,可并处 100 至 300 元罚款。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触及钢筋下料、钢筋绑扎;铝模支设及脱模剂涂刷;混凝土浇筑(密实度、表面观感)及养护;BM 砌块砌筑(砼反坎、芯柱植筋及绑扎与砼灌注、过梁、接茬);节能(外墙保温构造、屋面节能、地面及内墙保温构造)及涂料;室内抹灰(灰饼、冲筋、加强网、底层及面层);室内地面(找平层、找坡层、保护层);防水施工(地下室、屋面、卫生间防水构造),可并处 400 至 1000元罚款。

 触及成品保护,可并处 200 至 400 元罚款。

 触及消防设施失效或过期、并且乱拿乱用消防设施的,可并处 400 至 800元罚款。

 触及易燃易爆的,油漆、稀料、汽油、柴油、氧气瓶未按照规定存放的,可并处 200 至 400元罚款 触及临电使用,私拉乱接、使用黄皮两芯线、无漏电保护器开关箱、配电箱无系统图标、潮湿环境没有安全电压的可并处 500 至 1000 元罚款。

 触及小型机械和电焊的,无操作证和违章作业的、没有防护罩及保护措施的、可并处 300 至 600 元罚款。

 触及安全管理红线的相关责任人,由上级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5、发生轻伤、重伤人身安全事故,安全组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问责领导组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必须明确事故责任,确定问责对象及方式,提出问责处罚(处分)建议,经领导组批复后执行。

 6、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汇报,由公司或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7、发生非人身安全事故,导致一个工作面停产 8 小时以上、局部作业区停产 2 小时以上、全项目停产 30 分钟以上,责任班组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问责领导组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必须明确事故责任,并提出问责处罚(处分)建议,经领导组批复后执行。

 8、根据事件(隐患)性质及影响范围,问责方式一般为责令改正(整改)、谈话、批评教育、重新培训、经济处罚、停(降)职、调离岗位、开除。其中停(降)职适用于工长及以下管理人员。

 9、由公司介入问责处理的,执行公司规定。

  七、问责结果应及时公布,其执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八、本制度未提及之处,或与公司有关规定冲突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潮白河孔雀城九期(涵碧园)项目部

  2017 年 5 月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 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