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发言稿二

扫黑除恶发言稿二 1 月 22 日至 24 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先后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作了讲话,会议规格高,安排部署工作重点突出,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局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认真传达贯彻会议及郭声琨书记、赵克志部长的讲话精神,确保 2018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2017 年 11 月 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160 期上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局上下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要重视摸排工作。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组(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特情耳目、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

 二要突出摸排重点。要突出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 10 种黑恶势力作为摸排打击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坚决把所有黑恶线索查清、查透、查实。

 三要严格依法打击。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件的,要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报捕,防止降格处理。要在侦办黑恶犯罪过程中,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明确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打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和派出所所长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第一责任人责任,签定打黑除恶责任书,通过摸排没有发现黑恶线索的,向县局打黑办写出专题报告予以说明并书面承诺。对工作开展不力,黑恶线索被上级、异地派出所发现或打掉的和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涉黑涉恶案件及案情,造成重大影响或贻误战机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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