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农业局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自查报告

 农业局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自查报告

 今年来,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省市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部、省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执法理念和监督机制,实施了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 20XX 年省政府令 2 号、3 号文件精神,不存在仍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的现象;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现象;未发现有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全面建立和落实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实行“罚款月票”等乱处罚问题;不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置之不理、“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能够及时做到“两法衔接”,执法文书、案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要求进行了制作和装订。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一是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听取主管领导和政执法人员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在农资检查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200 多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4 起,检查农资生产企业 10 个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 150 多个次,抽取农药标签 103 个,受理举报 15 个,调解农资纠纷 8 起.举行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 4 次,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 5 场次,培训农民 300 多人次,发放各类资料 3000 余份,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4 万多元。

 (三)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XX 年来共办理农业执法案件

 多宗,没有出现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对涉农案件,无论大小,都认真处理,组织技术鉴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督促赔偿群众损失的兑现,保护了群众的利益,树立了农业部门的威信和良好形象,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 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市局和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但仍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大队未纳入参公管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由于在成立时,县编委只批了机构,未明确编制,经过多方沟通和协调,终于明确了执法编制,但尚不具备参公管理条件,现正在协调申报程序中。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市县培训,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队伍总体素质还偏低,不能适应现代执法的要求,同时行政、事业人员混岗严重,在岗不在编、在编不在岗还普遍存在,要在广大农村完成农业执法任务,力量和人手明显不够。

 三是执法投入不足,严重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农业执法监管面广,监管对象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不强,困难重重,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尚未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执法经费得不到保障,执法必需

 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缺乏,办案技术手段落后,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困难,严重限制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议 建议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有关加强和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意见或指导性文件,建立一支与农药、肥料、种子、转基因生物等监管责任相适应的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起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保护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XX 农业局 20XX 年 7 月 22 日 农业局关于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壮大增收产业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好扶贫标准以下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发展问题,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目前,已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准备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确权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现场指界的一期确权公示工作。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

 速,目前已完成市上部署的确权工作量的 85%。

 二、开展农村改革试点和探索创新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融资,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20XX 年,先后制定了《XX 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XX 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XX 县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方案》,完成省市改革试点任务,为我县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坚实基础。

 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种业布局。

 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把抓好茶叶、中药材、猕猴桃的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加快绿色产业、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拓宽发展渠道,在特色农业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在整个农产品中的比重;打响无公害、特色和反季节”三张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目前,五宪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及黄永彬家庭养鸡场在五宪乡坪阳村流转土地 700 余亩用于种植猕猴桃;荥河乡流转土地2000亩,用于发展黄金茶产业;泗坪管家山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和管家山天麻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含林地)3000 亩以上,

 建设了农业综合园区 1 个;雅攀高速 XX 出口处流转土地 500 亩以上,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园区 1 个。新庙乡流转土地 3000 亩,正在建设高标准茶叶种植基地;宝峰彝族乡茶叶专业合作社在宝峰乡、新添黄禄村等乡镇流转土地1000余亩,用于茶叶种植和引进企业发展黑山羊养殖业。

 四、积极培育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创建品牌农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全县现有“三品”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41 个。2007年前,申报的 12 个无公害农产品和 11 个绿色食品,主要以塔山公司和农技中心为主体。2007 年后,申报的 14 个有机产品、1 个绿色食品和 3 个无公害产品,申报主体除塔山公司外,都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成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创建农业品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的中坚力量。

 五、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通过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使得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通过多项措施,抓住

 工作重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备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47 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全县各乡镇,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能等多个领域,其中,种植业 65 家(蔬菜11 家,果树 14 家,茶叶 18 家,中药材 18 家),畜牧业 75 家,林业 5 家,服务业 2 家。在组建方式及运作上:一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规模小、社员少,技术、经济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结合不紧密,抗风险能力弱;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为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技术管理能力,能整合土地、劳动力资源,通过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发挥企业连接基地与市场的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三是部门牵头引办型,以“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有一定产业基础、技术服务设施、管理水平和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便于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而言,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产业与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基本一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落实惠农减负政策促增收。

 20XX 年,农村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补贴资金 518 万元。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等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减负促农民增收。20XX 年,全县农业综

 合补贴 586.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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