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整改报告

扫黑除恶整改报告

 为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由县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督办。

  二、整改目标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按照市委书记易鹏飞提出的“思想认识要再提升;查办案件要再加力,尤其是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基础工作基层治理要再加强,要围绕长效常治认真研究,着手构建;问题导向要再坚持,强化问题整改,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治、边治边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问题整改、长效常治有机结合,通过整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形成全方位、根本性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带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持续净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1.“思想认识仍需提升”方面。

  (1)有的地方存在思想认识不均衡和层级递减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再学习再提高。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再组织开展一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专项斗争的转段特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好专项斗争阶段性的工作计划。二是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议,对标对表,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再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组织开展反馈问题整改研讨交流、涉黑涉恶“保护伞”警示教育等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一些地方和单位压力传导、责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对专项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还不够,存在“过关交卷”“盲目乐观”等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层层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以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牵引的扫黑除恶责任体系,强力推进三级书记一起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调研调度。二是及时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讲清楚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纠正“过关交卷”“盲目乐观”等错误认识和做法,抓好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有的水务、住建、教育等行业部门领导对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掌握不够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排查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本领域专项斗争开展情况,X 月 X 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县扫黑办。二是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对黑恶案件“一案一整治”,政法单位要梳理涉及行业领域的黑恶案件,及时将情况移送县扫黑办及相关行业领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查明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行业行为,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总结提炼重点行业、领域管理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扫黑办、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 X 支行等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依法严惩仍需深入”方面。

  (4)有的地方对深层次问题、历史积案线索摸排和深挖彻查不够,发力不够精准,打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 10 条线索进行一次再起底、再梳理、再研判,确保每条督办案件线索都查深査透,确保线索核查“清零”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县公安局要制定工作方案,澄清在逃人员底数,于 X 月 X 日前将工作方案与在逃人员名单报县扫黑办,加大追逃力度,尽快抓获 X 案在逃人员。三是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尽快取得突破,加快“X”涉恶专案的办理进度,力争 X 月 X 日前依法作出判决。深挖涉黑案件线索,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5)有的地方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还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发布的《关于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开展“回头看”,形成“一案一报告”;对没有打出“伞”或者打“伞”不彻底的黑恶案件,要采取纪法同步上案、领导包案等有效做法,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无一漏网。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政法机关加强沟通会商,建立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处置机制。严肃处理一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人员,向司法机关移送一批高质量的案件和问题线索。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6)一些案件在“打财断血”方面也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意见》文件,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严格审计评估,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二是完善政法机关与税务、住建、人民银行的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打财断血”查控平台和工作机制,拓宽“打财断血”渠道。三是多措并举缴财“断血”,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清查涉案财产,依法及时查封、冻结、扣押、处置、追缴涉黑涉恶财产,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财产追缴、没收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 X 支行等相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办案攻坚仍需加力”方面。

  (7)有的案件线索统筹协调不够,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推行各环节办案核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形成责任链条。二是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梳理、核查核实、适时反馈,真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加大对全国扫黑办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的核查力度,提高核查质量和效率,确保线索核准核实。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8)有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单位与政法机关、纪委监委之间配合不密切,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一是相关行业部门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二是在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加强会商,对一些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盖子”揭不开的地区,予以重点关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必要时由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派出工作组联合调查,推动对案件的查处。三是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9)有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二是健全联席会商机制。每月组织召开由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扫黑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案件线索查处中的疑难问题,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的整体性、协同性。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现象,有的民警办案经验少,对相关法律条文、审讯技巧等缺乏学习积累;有的民警就案办案,对一些新型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水平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充实公安、检察、法院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力量,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班办理专案,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的进度。二是政法单位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审查办案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和选拔一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专业性人才,提高办案人员的审查办案技能。三是政法单位要每月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落实“两高两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提高干警办理新型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行业整治仍需深化”方面。

  (11)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工作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相关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乱象治理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尤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线索认真开展摸排,每半年向县扫黑办报送 1 条以上的线索。二是要打治结合,及时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按期整治到位。三是加强对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传统行业,以及金融、网络、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行业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行业系统日常监管、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每月向县扫黑办报告一次。四是县公安局要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认真落实滚动摸排、警情分析和高危人员动态管控制度,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报送县扫黑办。五是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未摸排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的,需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签字承诺。对摸排不深、不细、不实,对群众举报应受理未受理、应移送未移送、应上报未上报,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发展蔓延的和群众长期检举控告、上级多次交办而“屡访屡交”“屡查屡否”,最后却核查为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12)目前,X 打掉的涉“黄赌毒”案件占 20%,破获的相关案件占 25%,“黄赌毒”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报送情况汇报和 14 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深入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侦办一批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黄赌”案件,整顿、关停一批问题娱乐服务场所,查处一批“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对警情频发、涉“毒黄赌”案件多发的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暗访调查,发现场所“毒黄赌”、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务必严厉打击处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坚持

 (13)有的执纪执法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还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县纪委县监委要对“李军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县公安局要对出现涉“伞”问题认真总结反思,切实找准易发腐败的风险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政法机关要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黑恶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本领域行业乱象,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重点监控等机制,实现行业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X 年 X 月 X 日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坚持

  5.“基层基础仍需加强”方面。

  (14)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问题仍然存在,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偏低,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领导联点、部门联合、三调联动等方式,纵深推进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真正将村“两委”打造成基层战斗堡垒。二是全面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稳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三是按照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要求,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四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调优补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全面派出第一书记,切实提升帮扶实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部分县区落实主题教育中县级领导联村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集中力量实行“一村一策”整顿,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二是联点县领导和工作组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和“一村一策”整治方案工作要求,深入联系点,落实整顿措施,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办理

  按照“群众反映问题彻底解决、群众反映诉求逐一回应、案件线索查深查透、‘打伞破网’处理到位、‘打财断血’干净彻底”的总要求,要对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由省扫黑办督办的 X 件线索和中央督导组转交省直部门,由省直部门督办的有关线索,进行一次再起底、再梳理。对目前无论是办结的还是阶段性办结的案件线索,都要逐条制定后续工作方案,于 X 月 X 日前报县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每条督办案件线索查深查透,确保在 X年 X 月底前实现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线索清零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一)深化认识,履职尽责。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督办线索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站位,明确职责,拓宽思路,优化保障,积极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以问题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战果。

  (二)研究部署,对标整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认真对标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着眼本地本部门问题整改和案件线索核查办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抓落实。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整改方案于 X月 X 日前报县扫黑办。

  (三)督导问责,确保实效。县扫黑办将持续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也要安排人员加强工作对接。整改完成情况将定期在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度的绩效评估和平安建设考评。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对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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